反擔保與擔保有什么區別
反擔保與擔保的區別在于:反擔保中的債權人為原本擔保人,反擔保所擔保的實際是原本擔保人的追償權,而擔保是為了擔保主債權的實現,當事人提供擔保的,需要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