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交易的方式是什么
國有資產交易的方式是:國有資產交易必須在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否則就是無效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并且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
法律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
企業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實行由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第二十三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其中,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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