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期滿誰有優先權
房屋租賃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年,人們在一個地方居住時間足夠長之后,會選擇在原來的地方居住。那么租賃期滿誰有優先權?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租賃期滿誰有優先權
我國法律并未規定優先租賃權,不過,也不排斥優先租賃權。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了優先租賃權的,這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
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應保障原承租人優先租賃權的實現。在新的競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條件后,出租人應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該新的承租條件,如果承租人接受該承租條件,出租人應將租賃物優先出租給原承租人,只有在原承租人明確表示不能接受新的承租條件時,出租人方可將租賃物出租給新的承租人。
約定的優先租賃權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不過,如果新的承租者是善意承租,優先租賃權不能否定新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只能是追償違約方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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