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認定的要求
般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會公平合理劃分事故雙方的責任,并且向雙方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認定的要求?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認定的要求
(一)申請的主體。
1、事故各方當事人。
2、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當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并注明法定代理人與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監護人。同時,需要注意的時,假若申請重新認定時,事故當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出申請。
3、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請的期限。
當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重新認定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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