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后有追訴期嗎
房屋買賣是一個大型交易,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后需要履行合同條款。但是,如果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或者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存在欺詐行為,那么買賣雙方是否有追訴期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買賣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買賣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現了對方存在欺詐行為,可以在發現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如果房屋存在質量問題,買賣雙方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兩年內向賣方或者房屋建設工程的承包人或者設計、施工單位提出權利主張。
總之,房屋買賣后存在追訴期,但是具體的追訴期限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是欺詐行為,可以在發現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訴訟;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可以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兩年內提出權利主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九條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