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的適用條件,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的理解和認識
并不是只要符合當事人和解程序的適用范圍就可以適用該程序,適用該程序還需具備一定的條件。1、被告人真誠悔罪;2、獲得被害人的諒解;3、被害人自愿和解。對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符合非監(jiān)禁刑適用條件的,應當適用非監(jiān)禁刑;判處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綜合全案認為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公訴案件刑事和解條件都有哪些
并不是只要符合當事人和解程序的適用范圍就可以適用該程序,適用該程序還需具備一定的條件。
犯罪嫌疑人什么時候可以聘請律師
1、犯罪嫌疑人被立案偵查以后,自第一次接受訊問或者被采取拘傳、拘留、逮捕、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等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2、偵查機關(guān)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
3、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nèi),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
4、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nèi),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
從律師實踐看,律師介入是越早越好,在偵查階段委托律師,律師可以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使其對自己的行為性質(zhì)、接受訊問時享有的權(quán)利、對偵查中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理等等有明確的認識,可以主張與保護自己的基本權(quán)利,如實客觀陳述事實,防止對自己不利的虛假供述的出現(xiàn)。
這一時期的訊問較多,其供述對于今后的審查起訴、一審、二審具有非常的作用,犯罪嫌疑人的違心虛假供述多發(fā)生在這一階段的非法逼供、誘供過程中,事后改變供述(翻供)又往往因無法證明原供述系刑訊逼供、誘供狀態(tài)下形成的而得不到采納,造成后期辯護的被動。
刑事案件能否拒絕律師辯護?
在一般案件中,即被告人是正常人的情況下,不論是在第一審程序還是在第二審程序中,被告人拒絕辯護人繼續(xù)辯護后,都有權(quán)另行委托辯護人;對于另行委托的辯護人,如果被告人又拒絕其繼續(xù)辯護了,那么法庭也應當準許。但是,被告人拒絕辯護人后,不能再行委托辯護人辯護,而只能由其本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自行辯護了。換言之,在一個具體的審判程序中,被告人可以先后委托辯護兩次,也可以先后拒絕辯護兩次。
在特別案件中,即當被告人分別是未成年人、聾人、啞人或可能被判死刑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如果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擔任辯護人,為被告人辯護。
對于不論是自己委托的還是法院指定的辯護人,被告人拒絕辯護的,如果有正當理由,法院應當準許,但被告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應當另行委托辯護人,若沒有委托則應當由法院另行指定辯護律師。對于另行委托或者另行指定的辯護人、被告人不論有無理由,也不論理由是否正當,都不得再行拒絕,或者說拒絕無效。
如遇到問題類似還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況,建議您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先在線咨詢律師可謂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注意:本文內(nèi)容僅供參考,不構(gòu)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yè)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