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又犯罪屬于累犯嗎,緩刑到期后再犯罪是累犯嗎
緩刑過后再犯罪不是累犯,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第65條當中明確的規定,一般的違反指的就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后,5年時間之內再次的犯應當對此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是會構成累犯。
緩刑過后再犯罪是累犯嗎?
緩刑后再犯新罪不算累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緩刑考驗期內的犯罪人,并沒有刑罰執行完畢,所以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不構成累犯。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消緩刑,將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判處的刑罰,決定執行的刑罰。
涉嫌幫信罪獲利五千怎么判刑?
判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幫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幫信罪取保后的判決,要根據是否存在違法事實而定,存在違法事實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之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遇到問題類似還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況,建議您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先在線咨詢律師可謂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