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拆除的法定程序
在違章建筑索賠糾紛中,對違章建筑的業主來說,既有不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的權益,主要表現為由于擅自建設的違法行為而給行為人帶來的利益那么違建拆除的法定程序?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違建拆除的法定程序,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違建拆除的法定程序
第一步:發現違建。可以是執法機關自己發現,也可以有人或者單位舉報發現;
第二步:立案審批。執法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立案調查的,進行立案審批,該程序是內部程序;
第三步:調查是否有相關規劃手續,詢問當事人、制作詢問筆錄;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決定書,并送達。若是未找到違建所有人則通過公告送達;
第五步:限拆期限屆滿未自行拆除的,等訴期6個月;
第六步:催告當事人履行拆除義務,催告期10個工作日;
第七步:執法機關制作強制拆除決定書并送達;
第八步:實施強制拆除前進行公告;
第九步:實施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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