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的區別
土地是國有的,每塊土地都有自己的性質,有些是耕地,有些是建筑用地,這些都是由國家劃撥的,當然在這期間可能還會有人出讓一部分土地的,這兩種行為是不一樣的,那么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的區別?下面就由小編為你介紹相關內容。那么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的區別?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的區別
1、出讓金:劃撥土地證在買賣房屋時要繳納房屋價格1%的土地出讓金(每買賣一次都要繳納),出讓土地證就不會出現土地出讓金。
2、劃撥土地證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出讓土地證有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權業50年。
3、使用范圍:劃撥土地屬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業目的,目前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也均以劃撥方式取得。
4、取得對價:劃撥土地是政府無償提供給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僅須支少量的土地補償、安置費用,甚至是無償獲得;出讓土地則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場價從政府手中購得。
5、轉讓條件:劃撥土地的轉讓須經原批準使用土地的機關批準,經濟適用房轉讓還須經過一定的年限,且轉讓時須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出讓土地和商品房的轉讓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6、補償標準:如果遇到政府拆遷,出讓土地的補償費要比劃撥土地的補償費標準高出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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