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的方式有幾種
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需要經過法律程序的,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我們需要到相關的部門進行申請審批,如果沒有此項步驟的話法律方面是不承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這樣的土地使用權也就無法得到保障,那么土地出讓的方式有幾種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那么土地出讓的方式有幾種?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出讓的方式有幾種
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出讓計劃和方案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活動,應當有計劃地進行。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計劃、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市場狀況,編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出讓計劃,會同城市規劃等有關部門共同擬訂擬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地塊的用途、年限、出讓方式、時間和其他條件等方案,報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四)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以上就是本站律師團隊整理收集的關于土地出讓的方式有幾種的介紹,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了解的,歡迎咨詢本站律師,點擊立即咨詢會有多名執業律師給您提供專業建議。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