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重復征收嗎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知道,納稅是公民應盡的基本義務,只有我們按照規定納稅,國家才能正常運轉,而很多人對各種稅并沒有清晰的認知,比如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那么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重復征收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重復征收嗎,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重復征收嗎
兩個單獨的稅務,征收起來肯定是需要兩個稅務都要征收的。
房產稅征收標準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一)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二)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一)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二)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地稅部門這樣征稅,是有文件規定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條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是這樣的規定的:“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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