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買房離婚時怎樣處理
貸款買房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的事情,其中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很多,其中之一便是離婚時處理問題,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對于糾紛的解決乃至自身利益的維護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關于按揭買房離婚時怎樣處理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按揭房子離婚時怎樣處理
對于一方以婚前以個人財產購置房屋并取得房產證,實際上一方已經取得了對該房屋的所有權,房屋的所有權是歸一方所有,因按揭行為而與銀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所有權的歸屬沒有直接必然的關系,從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來看,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是無疑的,同理,對銀行所欠的債務,則可以視為是一種個人債務。對于在婚后還貸的情況,不論是一方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的,實際上可以視為是對一方的個人債務進行返還。因此,如果因為離婚另一方要求對此房產進行分割,另一方只能得到一方在夫妻存續期間對銀行所償還的貸款數額的一半。
由于房屋的特殊性,可以經過一個時間后升值,對升值部分的分割,由于房屋的取得是在結婚之前,其升值雖然是發生在婚后,但是不屬于一種投資或收益性行為,升值部分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從升值部分是否為收益來考慮的,因此,對于升值的部分,另一方是無權取得的。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對于房屋進行了裝修等,則是在夫妻存續期間內的一種投入,應當由房屋取得人對另一方支付裝修款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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