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土地用途怎么補交土地出讓金
改變土地用途怎么補交土地出讓金?對此,不同性質、不同收益的土地,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也不一樣。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改變土地用途怎么補交土地出讓金,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改變土地用途怎么補交土地出讓金
所需補交出讓金=當前商業用途土地價格×土地面積×出讓金繳納比例-當前住宅用途土地價格×土地面積×出讓金繳納比例。
經批準改變協議出讓土地用途的,應按變更時的土地市場價格,分別計算變更后的土地用途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數額和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數額,以差額部分計算應當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下類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年限直接影響著土地收益年期的長短;另一方面,不同性質的用地土地收益也不一樣。一般情況下,商業用途的土地收益最大,住宅其次,工業最低,所以同樣面積、相似條件、不同性質的土地,收益的不同使得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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