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的合同怎么寫
對于建筑工程在城堡之后,作為總承包方如果不能單獨完成的,是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將部分的工程進行分包的,在進行工程分包的時候是需要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那么,工程分包的合同怎么寫?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關于工程分包的合同怎么寫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工程分包的合同怎么寫
寫明總包人、分包人信息、工程項目信息、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費用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然后雙方簽字,寫上日期即可。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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