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協議后拒絕搬遷的后果有哪些
房屋接到拆遷通知時,拆遷人會與被拆遷人協商一致,并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那么達成協議后拒絕搬遷的后果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達成協議后拒絕搬遷的后果有哪些
1、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辦理。
達成的仲裁協議是申請仲裁的前提。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仲裁協議無效的情形有:
(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4)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且達不成補充協議的。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4、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拆遷人申請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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