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機構不誠信的行為主要有哪些
對于市面上的很多東西人們是不怎么了解的,對此往往是通過中介進行處理的。那么中介機構不誠信的行為主要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中介機構不誠信的行為主要有哪些
由于利益的驅使,實踐中中介機構不誠信的行為,通常的體現形式有以下幾幾種情況:
第一,中介組織雙方簽買賣合同時,不讓買賣雙方見面,也不給合同原件,當然這種情況從中介的角度也是為了防止跳單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有可能有話,還是堅持自己簽過的合同,一定要一份原件;如果對方不給,就索回自己經簽字的合同。
第二,房產中介員工私自收費后消失。實務中,確實很多中介公司收費都不開具發票。規避此風險有兩種方式,一是堅持付至中介公司的對公賬戶,二是要求對方提供加蓋有中介公司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收據,這樣一旦產生爭議,也有助于維權。
第三,欺瞞買賣雙方,吃差價。利用第一招,不讓買賣雙方見面,弄虛作假,將差價裝進中介自己的腰包。對付此種陷阱,只要拿到買方實際支付的金額的證據,即可向法院起訴維權。
第四,為了達成交易,不顧雙方實際情況,催促買方交定金。這種情況的破解之法是要對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充分的溝通并全面了解情況后再支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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