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怎樣監管物業
在大家生活的小區中的話日常很多事情的處理并不是特別能讓各位業主非常滿意的,這樣的情況下也是會對于現在的物業公司并不滿意,所以也就成立了業委會,這樣的話就能第一時間跟物業解除合同。那么居委會怎樣監管物業?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居委會怎樣監管物業
業主對于物業公司不作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投訴:
(一)找業委會。業主委員會簡稱業委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業委會成員以選舉的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根本目的就是以業主利益為出發點,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可受理業主投訴問題;
(二)找街道辦。街道辦事處受轄區人民政府管轄,負責轄區方針政策貫徹、文化建設等綜合管理工作,對物業投訴事件有受理和協助協商的權利;
(三)找房屋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住房保障、建設、制度改革、市場監管、物業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轉變和督促實施;
(四)找物價管理部門。如果涉及到收費是否合理方面的問題,業主還可以到當地的物價管理部門投訴。
我國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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