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承擔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有法律依據嗎?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付。
誰承擔最終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具體繳費標準如下:
每起離婚案件支付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支付;
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計算%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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