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離婚前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再婚離婚,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個人財產的認定標準為:
(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賠償。
(三)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有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屬于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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