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在其他地方離婚嗎?
1、離婚可以異地辦理。
2、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離開住所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轄;不經(jīng)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訴時(shí)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shí)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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