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是多少?
1、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為月總收入的20%至30%。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增加,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金額可按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并按上述比例確定。
3、在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以適當增加或減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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