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買的房子婚后過戶給妻子,丈夫欠債太多無力償還妻子可以要求丈夫凈身出戶嗎
根據以上內容,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丈夫婚前欠債婚后妻子不要還,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中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不因婚姻關系而發生移轉。但是,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一方婚前個人所欠債務與債務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聯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即應比照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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