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夫妻離婚有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關于夫妻一方家庭暴力如何離婚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一方家庭暴力,有如下結婚方式:
1、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雙方可以協商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協商不成的,需要先收集對方家暴的證據,然后擬好起訴書,去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起訴狀一般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5、針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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