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問我已經起訴離婚,對方不接傳票,法院是否會把對方的傳票郵寄給我
根據以上內容,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會。
法院送達傳票,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當事人本人不在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如果當事人本人和親屬都拒絕簽收傳票,法院可以存取留置送達的方式送達傳票。
如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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