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詢一下交通事故怎樣調解
關于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調解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7條的規定:“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由此,現場調解只需要雙方共同請求即可。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4條和第95條的規定,通過交管部門調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二是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了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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