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有哪些
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情形有:
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排除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按照約定處理;
2、抵押權設立在先的,抵押權實現后,受讓人不受租賃合同的約束;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動產之上設定的租賃合同關系,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規則。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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