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滿兩年起訴離婚會判離嗎?
夫妻分居滿兩年起訴離婚法院是否會判離,要看夫妻雙方分居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因為雙方感情不和從而導致分居,且分居時間滿兩年的,法院會判決離婚。但如果分居的理由不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且又沒有其他能夠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那么法院一般不會判離。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