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間一方轉賬給父母的錢,離婚算共同財產能要回嗎?
需要看轉賬的數額以及轉賬的目的具體是什么,以及所轉賬的錢的性質。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べY、獎金、勞務報酬;
?。ǘ┥a、經營、投資的收益;
?。ㄈ┲R產權的收益;
?。ㄋ模├^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ㄎ澹┢渌麘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ㄒ唬┮环降幕榍柏敭a;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ㄈ┻z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綄S玫纳钣闷?;
?。ㄎ澹┢渌麘敋w一方的財產。
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向父母轉移的僅是其個人的合法財產,那么另一方是無權干涉的,該錢款也無法在離婚訴訟中進行主張。
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向父母轉移的是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需要看這個轉賬的具體用途是什么。如果無法說明該轉賬的具體用途和具體原因,那么該錢款如果數額巨大的話,另一方有權利要求轉賬方對其進行賠償。
如果該轉賬的用途是用作履行轉賬方對于父母的贍養義務,那么該轉賬在法律上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正當的轉賬理由,另一方可能無權要求轉賬方對其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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