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調解理賠的流程是:妥善保護好現場,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報請交通部門處理;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交警部門制作調解書,經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八十五條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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