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合同欺詐怎么辦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都知道往往需要與合同打交道,但是有些人會利用看不懂合同則做一些違法的事情。關于開發商合同欺詐怎么辦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開發商欺詐怎么辦
合同中的欺詐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隱瞞或歪曲事實,以達到獲利目的。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損失的數額,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開發商在售房中存在欺詐行為,是否也適用上述規定以增加開發商的賠償責任,在實踐上司法界對此一直存在很大分歧。多數人認為購房是一種合同行為,應適用合同法,而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另少數人認為購房也是一種消費行為,應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時存在下列情形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賣人雙倍返還已支付的購房款:(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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