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擔保人和中間人有啥分別
在去進行借款合同處理的時候,銀行和公司進行借款的話,往往是需要有一定的保證措施的。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介紹借款合同中擔保人和中間人有啥分別,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借款合同中擔保人和中間人有啥分別
借款合同擔保人需要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償還責任,而中間人只是介紹人的身份,無需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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