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合同撤銷期限
簽訂合同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合同有一定的生效要件,不滿足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無效或者可以撤銷。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介紹脅迫合同撤銷期限,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脅迫合同撤銷期限
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期間為1年,其起算點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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