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責任認定書流程
在生活中,我們會經常看到出現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處理部門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在責任書上簽字確定,進而進行下一步賠償。那么交警隊責任認定書流程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交警隊責任認定書流程
交管部門做出事故認定的時間期限分為三種情況:
(一)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交管部門或交警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這種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交警應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書。
(二)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警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guī)范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yè)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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