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可以委托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轉讓、終止等活動可以由當事人委托代理人進行。
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的訂立也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委托代理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確表示,雙方當事人應當認可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包括房屋的基本情況、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因此,在委托代理人進行房屋買賣合同訂立時,雙方當事人應當確保合同書面形式的有效性,以免發生法律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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