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買賣契稅如何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法》規定,農村房屋買賣需要繳納契稅。契稅是指在買賣合同簽訂時,按照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稅款。
具體來說,農村房屋買賣契稅的征收標準為:房屋買賣價格的1%至3%不等。其中,房屋買賣價格在20萬元以下的,契稅征收標準為1%;房屋買賣價格在20萬元至50萬元之間的,契稅征收標準為2%;房屋買賣價格在50萬元以上的,契稅征收標準為3%。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買賣價格是指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易價格,不包括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
對于農村房屋買賣契稅的征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的規定進行。根據該法,契稅的計稅依據是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對價。契稅的計稅期限是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并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