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能代理簽字嗎
房屋買賣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其中一個問題是能否委托代理人簽字。對于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法訂立、變更、終止合同,也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因此,房屋買賣雙方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簽字。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人必須是經過委托并有代理權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代理人應當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思行事,超出代理權范圍的行為,被代理人可以不承認。
因此,在委托代理人簽字時,需要明確代理人的代理權范圍,并在合同中明確代理人的身份和代理事項,以免引起糾紛。
綜上所述,房屋買賣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簽字,但需要注意代理人的代理權范圍和身份的明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六十六條。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