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北京拘留所有幾個,在北京犯罪會被關哪
在北京被拘留不屬于犯罪,拘留有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三種類型,不管是哪一種拘留都不代表當事人構成犯罪,即便被刑事拘留也只是涉嫌犯罪。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
在北京被拘留屬于犯罪嗎?
不屬于,拘留的種類有三種,具體如下:
盜竊罪拘留多久是正確的?
構成盜竊罪一般拘留三日,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四日。盜竊罪最長是刑事拘留三十七天。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團伙盜竊罪從犯怎么量刑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所以,在根據實際的犯罪數額、情節作出認定之后,判斷屬于從犯的,此時在《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范圍內,確定了具體的量刑幅度之后,還需要對從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所以盜竊罪從犯量刑標準就應該是,按照其所參與的共同盜竊的數額確定量刑幅度,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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