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進行刑拘最少多久?
目前進行刑事拘留的話,最短的時間一般是三天,最長的話不會超過三十七天,若是在刑事拘留期間發現當事人是無罪的話,那就應該對當事人立即進行釋放,且在拘留期間不可以和家人進行會面。
目前進行刑拘最少多久?
三天,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其中最少也要三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不構成犯罪的拘留幾天?
沒有構成違法犯罪的,對當事人不得采取拘留措施,如果已經拘留的,應該立即釋放。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37天,行政拘留合并執行最長不超過2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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