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應急車道如何處罰(犯罪預備如何處罰)
犯罪預備的量刑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犯罪預備的行為人在犯罪階段上主觀方面應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預備行為是為侵害某種客體制造條件,并希望以此保證犯罪的既遂;客觀方面應表現為為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
犯罪預備如何判刑處罰?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是犯罪預備,構成犯罪預備需要具備以下條件,首先犯罪分子的有犯罪目的,也就是說要有明確的目標,就是為了犯罪才準備的這些工具,其次就是這個工具針對這次犯罪準備的,具有特定性,最后就是不是自己想放棄的,是遇到了實在是沒辦法的情況而放棄了,這屬于犯罪預備,他的處罰標準是參照既遂犯,比如去搶劫,就按照搶劫犯的處罰標準來處罰,去盜竊,就按照盜竊犯的標準來處罰。
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若是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若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什么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和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本罪的犯罪構成具體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司、企業的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和股東、社會公眾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三)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
(四)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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