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加建搭建如何認定
我們在生活中都能明白無規律不成方圓的概念,我們國家對于土地的利用是必須合理合法的,如果百姓想使用土地是需要經得相關部門的通知以及辦理手續才可以,那么,違法加建搭建如何認定,接下來由小編為您介紹違法加建搭建如何認定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那么違法加建搭建如何認定?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違法加建搭建如何認定
違章搭建的認定標準:
(一)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四)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1、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2、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以上就是本站律師團隊整理收集的關于違法加建搭建如何認定的介紹,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了解的,歡迎咨詢本站律師,點擊立即咨詢會有多名執業律師給您提供專業建議。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