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征地負哪些法律責任
我們常說,政府是要為人民服務的,這句話沒錯,但是我國還有行政訴訟制度,就證明行政機關也不是萬無一失的,它也可能犯錯,其中違法征地是我們比較憤恨的,那么違法征地負哪些法律責任?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那么違法征地負哪些法律責任?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違法征地負哪些法律責任
(一)行政侵權責任
《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二)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指的是可以針對拆遷方的強拆行為,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京云認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結果,會在相關負責人的工作考核中有記錄。由于關系到相關責任人的前途,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對于強拆方的相關領導是有一定壓力的,也有相應的懲戒作用。
(三)刑事責任
可能構成瀆職罪、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
(四)違紀責任
在征地拆遷案件中,如果相關部門的領導違法亂紀,被害人既可以要求責任人的上級領導對其監督,也可以直接向檢察機關反映情況。要求有關部門查處相關人員的違紀責任。
以上就是本站律師團隊整理收集的關于違法征地負哪些法律責任的介紹,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了解的,歡迎咨詢本站律師,點擊立即咨詢會有多名執業律師給您提供專業建議。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