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林地罰款標準
林地屬于重要的資源,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林地是屬于農村集體所有的,作為個人是不能隨意進行氣站的,如果非法占用林地是很可能會構成侵權的,那么,占用林地罰款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關于占用林地罰款標準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占用林地罰款標準
1、擅自開墾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對森林、林木未造成毀壞或者被開墾的林地上沒有森林、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可以處非法開墾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
2、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罰款。
3、臨時占用林地,逾期不歸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4、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以上就是本站律師團隊整理收集的關于占用林地罰款標準的介紹,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了解的,歡迎咨詢本站律師,點擊立即咨詢會有多名執業律師給您提供專業建議。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