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拆除違章建筑的法律依據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拆遷是經常聽見的事情,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問題,其中之一便是違章建筑拆除,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不僅對捍衛自身權利有重要作用,同時也對規避法律風險具有重大意義。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強制拆除違章建筑的法律依據,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強制拆除違章建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本文強制拆除違章建筑的法律依據就先說到這里了,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多名專業律師一定會為您答疑。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