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
房改房這個稱呼是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現在我們一般稱之為已購公有住房。那么房改房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房改房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凡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的,應按規定補交不同用途和容積率的土地差價。全產權單位房二次交易時只需由賣方補交2%的土地出讓金,交易后的房屋應為商品房性質。房屋產權時間是自產權證發放之日算起。
房改房是指按照國家規定以成本價或標準價出售給職工的享受國家一定優惠政策的房屋,其在上市轉售時存在補交土地出讓金的問題。房改房產權證基本可分為兩種:按成本價購買的產權證和按標準價購買的產權證。成本價的產權證說明該房屋的使用、占有、處置的權利全部歸產權人所有,不需經過原產權單位同意就可處置,但該房屋不能辦理贈與,在收益權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房改政策規定:原以標準價購買公房的職工,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理順到成本價,在補交購房時標準價與成本價差價款后,獲得全部產權,并換新的產權證書。全產權,可以上市交易。房改房已經交納土地出讓金上市交易后再次進入市場交易的,按照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交易的有關規定執行。
您擁有100%的產權證說明該房屋的使用、占有、處置、收益的權利全部歸產權人所有,即通常所說的全產權,不需經過原產權單位同意就可處置,如果房屋如果是全產權,并且已有房產證,則可以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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