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起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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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起訴流程
房屋買賣違約訴訟流程:
(一)訴訟前應基本收集齊全證據材料,寫好起訴書,準備證據清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三)立案后,被告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四)準備證據并注意法院的證據規則的規定。
(五)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經濟案件,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限為3個月。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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