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引起房地產糾紛的原因
房屋產權糾紛問題的解決,根據不同的糾紛通常有不同的解決方式,其中,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當事人都有權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有哪些引起房地產糾紛的原因,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有哪些引起房地產糾紛的原因
1、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質量不合格包括建筑質量不合格和裝修質量不合乎標準或合同的約定。建筑質量不合格,是指發展商違反國家工程質量的有關規定,偷工減料,使房屋處于無法居住,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的狀態。
裝修質量不符合標準或合同的約定,是指房屋的裝修使用偽劣或不符合合同中約定使用的產品,使消費者居住困難,配套不齊全。
2、銷售合同不規范。
3、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如果不是不可抗力而導致出現這種情況,購房者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并索取違約金;如果在約定的期限內,賣方仍不能履行合同,購房者也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并要求退還利息和違約金,如果造成損失的并可要求支付賠償金。
4、交房時的面積與預約的面積不符,這是指賣方交給購房者的房屋實際實用面積過大或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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