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設用地新政策
照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權屬分為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兩類。關于農村建設用地新政策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農村建設用地新政策
一是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一些地方違法違規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非法批準建設用地,主要就是因為沒有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確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為此,《通知》首先重申了要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這是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規劃和管理是國家權力,違反規劃和不經批準改變土地用途都是違法行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試驗和探索,都不能違反國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二是嚴格規范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建設。興辦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農村村民住宅,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并要依法履行審批手續。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三是嚴格控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規模。嚴禁以各種名義擅自擴大集體建設用地規模,并重點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土地整理折抵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作出了明確的限制。
四是嚴格禁止和嚴肅查處“以租代征”轉用農用地的違法違規行為。“以租代征”是當前農村土地違規違法問題的主要表現形式。為了遏制這一違法勢頭,《通知》要求嚴肅查處“以租代征”行為,明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批準“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責任;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責任。
五是嚴格土地執法監管。國土資源部要會同發展改革、監察、農業、建設等部門,依據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嚴格土地執法監管,堅決制止亂占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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