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
建設用地一般分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設施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綠地、特殊用地。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
2006,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48號)規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簡稱新增費)的征收范圍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含建制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增建設用地(含村莊和集鎮新增建設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含建制鎮)、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外單獨選址、依法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設用地;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移民遷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經批準超出原建設用地面積的新增建設用地。新增費由市、縣人民政府按照規定標準(全國各市縣分屬15個征收等別,每個等別對應一個征收標準,最低10元/平方米,最高140元/平方米)繳納。其中,30%繳中央國庫,70%繳省級國庫。新增費專項用于耕地開發、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土地整理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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