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協議需要誰簽字
現在拆遷的現象是非常常見的,在進行拆遷的時候,作為拆遷人是需要給被拆遷人依法進行賠償的,當雙方協商一致的時候雙方是需要簽訂書面的拆遷協議的,那么,拆遷協議需要誰簽字?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拆遷協議需要誰簽字,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拆遷協議需要誰簽字
房屋拆遷協議必須戶主簽字、否則無效。
房屋拆遷協議首先是協議的一種,協議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須有當事人,當事人一般最少有兩個當事人。戶主就是當事人之一,戶主不簽字該協議是無效的。因此必須戶主在房屋拆遷協議上簽字,否則該協議不成立。
房屋拆遷合同是指房屋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就房屋拆遷事項達成的協議。房屋拆遷合同是雙務合同,拆遷人負責補償、安置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則應按約定遷出拆遷地。與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遷合同最大的特點在于它的計劃性、綜合性和當事人的特定性。
拆遷協議書簽訂后,必須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并可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時,代管人是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應當辦理證據保全。同時,被拆遷人應將原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使用證明交給拆遷人,由拆遷人交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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