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別在哪里?
在現實生活中,合同的類型是非常多的,不同的合同往往內容都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介紹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別在哪里?,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別在哪里?
(一)合同成立的條件不一樣。一般來說,保管合同的成立,不僅須有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須有寄托人將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為。
(二)合同是否有償不一樣。保管合同以無償為原則,以有償為補充。倉儲是有償的。
(三)保管人的資格要求不一樣。保管合同對保管人的資格無特別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為保管人。而倉儲合同對保管人的資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倉庫營業人。
為了方便、或者是為了防止自己保管不善導致貨物受損,公民、單位可能會將自己的貨物交付給倉庫的營業人來保管。保管人、存貨人就存貨事宜協商一致之后,倉儲合同也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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